第一部 得胜者须知
肆 得胜者的受托
许多时候我们只注意到神的爱,而忽略了主对我们的托付,以致主的国度不能扩展。什么是主的托付呢?我相信大多数人一定会回答说:主要我们“去”,因这是大使命的第一个字。是的,我们应该去。但我们去做什么呢?就是领人归主吗?有没有其他托付呢?让我们仔细思考一下。
主对得胜者的托付,记载在马可福音十三章三十四节,主说:“这事正如一个人离开本家,寄居外邦,把权柄交给仆人,分派各人当作的工,又吩咐看门的儆醒。”这里提到主人离开本家时:(1)把权柄交给仆人,(2)分派各人当作的工,(3)吩咐看门的儆醒。平常我们只注重大使命“去”,但未注意到其他重要的托付,本经文虽然用明喻来描写,却说到这托付的三层面:
一、「把权柄交给仆人」
主把权柄交给仆人。这里所指的仆人当然非专指牧师或传道人,因为我们每一个信主的基督徒都有双重身份:我们是神的儿女,因为神是我们的父亲;同时我们的父亲是万王之王、万主之主,所以我们也是祂的臣仆。因此,我们不单是神的儿女要爱祂,也是祂的仆人,应向祂尽忠。这两层面的长进本是每一个得胜者所追求的。
1.个别的权柄
经文提到主把权柄交给我们。主把什么权柄交给我们呢?第一种权柄,就是“做神儿女的权柄”(约一12)。这应许不是空口说白话,乃是有实权的。为什么在大陆的家庭教会这么蒙恩典?我们都知道他们的增长是借着病得医治、污鬼被赶出、死人复活。为什么他们有这些权柄?难道是神厚待他们,不厚待其他教会吗?实情是他们懂得运用主所交给他们的权柄,而我们却不知道这权柄!事实上,一个教会能否增长,与神的同在应是先后輝映的。当神彰显大能、行神迹时,弟兄姊妹的信心就长进,爱主的心也增加。得胜者,请注意:一切主所给的权柄是要我们去执行的,若不去执行,就无法彰显神的同在。求主帮助我们,真知作神儿女不是徒负虚名,乃是有实权的。大陆家庭教会蒙恩典,就是因为他们认识并使用这“个别的权柄”,可惜有许多教会根本把这个实权忘得一干二净!多可惜!
2.团体的权柄
神不单赐给我们个人的权柄,祂更授予我们团体的权柄。因为经上说:“……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,在天上也要捆绑;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,在天上也要释放。”(太十八18)在第十九至二十节為我们解释说:“我又告诉你们,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么事,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。因为无论在哪里,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,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。” 这是指神给教会权柄说的,借着“祷告”,教会可以在地上掌权。我们知道撒旦今天在地上无恶不作,不但在属世的社会中,也在教会中,更在教会里引诱传道人犯罪。为什么撒旦那么猖狂?是否神没有注意?神不是不注意,而是神已把权柄交给了教会,只是教会不执行这权柄,神只好等待!
现在许多教会的祈祷会,参加的人数少得可怜,这叫人伤心!神把这权柄交给我们,而我们不执掌,让教会落到如此光景,让撒旦毫无顾忌地作恶。有些人说他们可以在家里个人祈祷不是一样吗? 但个人祈祷与团体祈祷不同。为什么彼得和约翰要一起在圣殿中祷告?难道他们不可以在家里祷告吗?家里岂不是更安静吗?但因他们知道同心合意在神殿祷告的重要性,结果先有神迹,后有五千人信主。我们常说教会是敬拜神的地方,敬拜若失去了祷告的意义,这敬拜是不会被神悦纳的。所以主耶稣告诉我们:殿是万民祷告的殿! (参太二十一13) 我相信一切得胜者一定要懂得这权柄,特别是对做宣教工作的人,他们若忽略了这权柄,不久就会哭着回家,空手见天父!
二、「分派各人当作的工」
神不但把权柄给我们,同时也“分派各人当作的工”,各人即是每一个基督徒。所以,除非你不是基督徒,若你已是基督徒,请注意:主已有工作分派给你。若主已有工作派给你,而你不做,会怎么样?相信不言自明!求主怜悯我们,不要存着无所谓的心态!
1.分派恩赐
神分派我们什么工作?有两种工作:一是记载于马太福音二十五章十四至三十节,那里说:“天国又好比一个人要往外国去,就叫了仆人来,把他的家业交给他们。……”这是讲恩赐的问题,每个基督徒,神已给我们至少一种恩赐,除非我们不是基督徒,则另当别论。我们既是神的儿女,神就有工作分配给我们,可能是五千、二千,最少也有一千。我们有了托付,若不好好去经营,结果够惨(太二十五30)! 得胜者,愿主帮助我们重视这托付,免得将来面对神时抬不起头!
2.分派救恩
另一种工作则记载于路加福音十九章十二至二十三节,那里说:“有一个贵胄往远方去,要得国回来,便叫了他的十个仆人来,交给他们十锭银子,说:‘你们去做生意,直等我回来。’”这是说救赎的恩典,所以各人所获得的银子数目一样,老少无欺,每人都是一锭银子,若我们不好好使用这锭银子,见主面时就有问题!笔者这样说,很多人不喜欢听!他们喜欢听:信了主,主爱你,样样都妥当,不需要你“行公义,好怜悯,存谦卑的心,与你的神同行”(弥六8)!但经上明说:神要你去做生意(属灵的)。是的,救恩是白白的,但你接受了救恩之后,就当尽你的本份,要把好消息与人分享,善用神给我们的地位和恩赐,来报答神的大爱。
弟兄姊妹们,请问你接受了救恩之后,有否为福音工作过?有否为“宣教事工”代祷,因为代祷也可有份于“宣教”的工怍。其次若能在经济上有份(奉献)更好,最好是自己能“去”!但我们知道:不可能每一个得胜者都能“去”,所以为一切福音使者代祷,或在经济上帮助他们,虽是我们的次好,却仍是神所喜悦的。谁都知道有一天主把我们接去时,我们一毛钱也不能带走,为什么现在不好好使用神给我们的钱财,照圣经所说的“积财在天”呢?(参太六20)
3.另一明喻
奇妙的神,祂怕我们不明了彼此相关的重要性,又另用一个明喻来描写:教会是基督的身体,我们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(参林前十二12)。为什么圣经要这样告诉我们?得胜者,你们曾否找到身体上有任何肢体是没有功能的?若果有,那肢体一定是“死的”或是“癌”!求主帮助我们,在主的教会里让我们不要做死的肢体。我们在教会里应找出主所托付的,并且应像罗马书第十二章所说的要“专一”事奉。这样,我们在主所分派我们的工作上,不致苗而不秀!
三、「吩咐看门的儆醒」
经上又说:“又吩咐看门的儆醒”,这是什么意思?笔者初时也不了解,后来谢谢主让我看见了。原来在旧约里的会幕(神的殿)要有看门人:“在东、西、南、北、四方都有守门的。”(代上九24)更说:“这四个门领都是利未人,各有紧要的职任,看守神殿的仓库。他们住在神殿的四围,是因委托他们守殿,要每日早晨开门。”(26-27节)笔者相信,当主耶稣讲马可福音十三章三十四节时,是有这段经文作为背景的。
1.要看殿门
神殿是圣洁的地方,需要人看守,不让外邦人和未受割礼者私自进入。根据传说,每天晚上有看门的总管要来巡查的,若看到一个看门的在睡觉、不尽责任,那人就要被鞭打;不但如此,还会把他的衣服拿去烧了,让他赤身露体。这帮助我们了解启示录十六章十五节所说:“看哪,我来像贼一样,那儆醒、看守衣服、免得赤身而行、叫人见他羞耻的有福了。”看门的人当然是指教会中的得胜者,或说领袖们,圣经告诉我们,他们不单要看门、要看守圣殿里的仓库,也要给人开门。换言之,主告诉我们看门的要儆醒,不让那些没有基督生命的人进到主的身体来。这不是说不让他们来教会,不欢迎他们来聚会,乃是指要接受他们加入教会时,一定要知道他们是否的确重生得救,这是看门的人第一个责任。
2.要看仓库
看门的人同时要看守圣殿里的仓库,意即要看守教会里的经济,无论收入或支出是否圣洁。因为教会是圣洁的,不是任何人的钱都可以收受。凡不信者的金钱,必须婉拒(参箴十五8,二十一27;诗九17),因为奉献本是弟兄姊妹应有的权利。此外,对神的钱我们要忠心地管理,也要忠心地使用。
3.要开殿门
要给信徒和牧人开门,这里有很重要的意义。得胜者,你们知道老底嘉教会闯了什么祸吗?他们把主赶出去,让主站在门外,不给主开门!但主是满有忍耐的,虽然他们不开门,祂仍不走,继续站在门外,继续叩门,对他们说:你们开门呀!让我进来,叫我可和你们一同坐席。(参启三20)但看门的仍不给祂开门,结果怎样?雅歌五章六节说到主的忍耐是无限的,但不是无底的:“这个女子(指教会)起初不肯开门,等到她的良人(指基督)已经走了,她开门就再也找不到他了!”
得胜者,你们都知道启示录第二、三章说到小亚细亚的七个教会,你若现在去到那里,连一间教会都找不到,难道主没有在他们门外叩门吗? 祂一定继续叩门,但叩到后来仍无人开门,祂只好离开了!
4.要主同在
弟兄姊妹们,我们在这里看见一个很重要的原则,无论在教会或机构里都应守着这原则,这就是要有“以马内利”——神与我们同在(太一23)。许多教会或机构起初时很谦卑,样样都仰望主、求主同在,等到他们自己的翅膀硬了一点,就渐渐不要主,不让主进来掌权。主虽能忍耐他们,但若他们至终不悔改,主也只好离开他们,这是教会史上的事实!得胜者,我们是看门的,主已授权给我们,我们应忠心看门,保持教会圣洁,也应开门让神和祂的儿女进神的家,却也要时时儆醒,为自己看守衣服,免得赤身而行!
有些人说:现在我们的教会,不应该像那些佛教徒和道教徒一样讲神迹奇事!说这种话的人,根本不知所云!其他教徒和我们有什么相干?我们所敬拜的是主,看祂怎么说?当约翰打发他的门徒去问耶稣说:“那将要来的是你么?还是我们等候别人呢?”(太十一3)耶稣如何回答他们?祂不是说:“你们去告诉他,我在登山宝训中如何说?” 祂乃是说:“你们去……告诉约翰,就是瞎子看见,瘸子行走、长大麻风的洁净,聋子听见,死人复活。”特别是在这末世,得胜者应求主赐恩典,借着神迹奇事彰显祂的大能。千万不要听那些无信心和经历的人说:神迹奇事时代已过去了!他们因为自己没有恩赐、就有自卑感,用这种话来遮掩他们的不信和无能。主已给我们权柄,祂的权柄是无比的,我们要运用祂所托付的,借着神迹奇事,证明祂借我们所传的道(来二4)。
神也已经把工作分派给我们,我们要清楚知道我们的工作是什么,免得越俎代庖;也要专一所长,免得半瓶叮当!同时在一切工作上,我们要履行有神同在的条件,追求神的同在。这一切都是得胜者应尽的义务、应享的权利。赞美主!深信那在我们心里动了善工的,必成全这工,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。(腓一6)阿们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