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
灵觉和良知的关联
灵觉和良知在人内里本是“异曲同工”的,有如以赛亚所说的“眼睛”和“耳朵”:“耳朵发沉,眼睛闭着”;“眼睛看见,耳朵听见”。所以若仅是“井水不犯河水”地讨论,未免难窥全豹。兹以本文,就灵觉和良知的关联,在历史过程和它们不同的任务中,略加讨论。
小雅各在儿童医院里时常闹事。一天,有一位每礼拜来医院探访的社会服务员对他说:“小雅各:你若能在未来的一个礼拜中作个好孩子,我下一次来时,一定赏你一枚四开币(a quarter,二角五分)。”一个礼拜后,那服务员果然再来站在小雅各的床边,向他说道:“小雅各,我不去问那些护士小姐们过去一个礼拜你是否好孩子,你自己应当告诉我,你是不是配得那个四开币?”小雅各默不作声,逐渐地把头缩到被单下面,发出细微的声音说:“给我一分钱罢!”
有一个神学的问题,神学家到今天仍是无法解答。这问题是:基督既是二千年前才降生,那么在道成肉身以前,恒河沙数的生灵,怎样解决得救的问题呢?普通的回答不外乎以下二个:一是简切了当地说:“他们都灭亡!”一是实实落落地说:“我们不知道!”事实上,这问题对那些毫无成见地研究圣经的人,本是相当简单的。一般不知其所以然的大原因,是因不了解人的灵觉和良知的历史过程!
灵觉和良心的活动,从未和历史脱过节;它们的活动,也从未因历代人们所加给它们的摧残和挫折改变作风。人们为了要肆无忌惮地任性妄为,不惜利用人世间的一切去消灭它们的声音,甚至否认它们的存在,它们却“视若无睹”地依然故我!自从“新时代的开始”,不特心理学家对它们“有若无”,大多数神学家在讨论人学时,也采取“恕从略”的态度。结果,关于它们的论著,不特在数量上“凤毛麟角”,在质量上也大都“聊复尔尔”!这种不切实际的原因,虽然各书有它的千秋,大体说来,也不外乎作者昧于灵觉和良心的历史过程。笔者在本文,权将该历史过程分为人受造时、洪水以前、洪水以后、新约时代等四个时期:
一、人受造时
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,经上说:“乃是照着祂的形像造男造女。”“神的形像”是什么呢?这本是神学史上一个“议论纷纷,莫衷一是”的神学问题!多数神学家,若不是引用以弗所书四章24节和歌罗西书三章10节,证明“形像”是指神“真理的仁义和圣洁”和“渐渐更新”的“知识”说的,就是凭着他们自己的理想来立论。例如马丁路德说:“神的形像是(指)……亚当不特认识神,相信神是恩慈的,也是(指)他过着完全虔敬的生活。”加尔文说:“形像”是指“通晓关乎属灵和永生的一切事情”。事实上,这一问题在圣经中并没有像在神学上那么复杂。
当神由尘土中形成了人体之后,祂把一种出自祂自身的要素放入人体里面,使他成为活的人。这要素在中英文圣经都译作“气”,是神和人唯一相同而共同的要素。这“气”一方面使人有神的形像,另一方面叫人和动物有区别。有了它,人才像神;没有它,人就是有了生命,也不过是无尾大猴的一种罢了。所以要研究神的形像,必须从这一点上开始;否则,结果难免舍本逐末!这要素在希伯来文旧约读作“呢沙玛”(Neshamah);因为中文的“气”字不够表达它的意义,笔者宁愿直用“呢沙玛”,请读者注意。
“呢沙玛”在旧约里共用了廿四次,希伯来文占了廿三次,亚兰文只有一次。除了创世记七22或许连动物也包括在内以外,其余廿三次都是关乎神和人的。它有六次和“灵”字并行,(除了伯卅三4,卅四14,分别把“灵”和“呢沙玛”译作“灵”和“气”以外,伯四9的“灵”译作“发怒”;廿七3的“呢沙玛”译作“生命”,“灵”译作“所赐呼吸之气”;赛四二5“呢沙玛”——“气息”,“灵”——“灵性”;五十七16“呢沙玛”——“人”,“灵”——“灵性”。)二次译作“灵”(伯廿六4;箴廿27),其余都译作“气”和“气息”。
“呢沙玛”虽然和“灵”是同义字,并且有时和“神的灵”三字在句中平行,却从未用作圣灵的别名。有些神学家附和菲罗的学说,误以它为圣灵,甚至进一步误以为圣灵为人生命和动物生命的共同元素,这简直是泛神论了!古代犹太的学者,却看它为人内里最高的理解力。
神用命令创造万物,“说有,就有;命立,就立。”祂的命令先后地一出,万物也就立时先后地造成。可是造人时却不是这么简单:神先有计划,次在尘土中形成人像,再次放入生命元素,然后这无生命的人像就成了活的人。在这里,作者顺便提出目前一般圣经学者对于“创造”二字在创世记第一章里的误解:“创造”二字在这一章里,实际上共用了五次,不是三次;普通所说的三次,想是由于误解司可福圣经的脚注而起的。在这五次中,三次用在造人的记载上,好似圣灵在起初就知道今天进化论的诡诈,特地在创造人的史实上用了三次“创造”,强调人是创造而来,不是进化而来(创一27)。
这生命元素在创世记二7译作“生气”。虽然在希伯来文“气”是结合式,“生”是属格,但因它们彼此的关系是同格的,故正确的译文应是“呢沙玛,就是,生命”,正像约伯记卅三4所说:“神的灵造我,全能者的呢沙玛使我得生。”这“呢沙玛”进入土质的人体后,不但供给人生命,同时也产生了人和神相仿的思想、情感、意志,叫人有像神的思考才能、感受性和决断力,成为有位格的人。人有了它,才有得“荣耀、尊贵为冠冕”,叫万物“都服在他脚下”的希望。
“生气”二字,在希伯来文的文法结构中称为“同格”,已如上文所提。所以,“生气”直译应是“气就是生命”。这结构无非说明“呢沙玛”的两方面:在神方面它是神的气,在人方面它是人的生命。这“气”除了叫人体有活泼的智、情、意功能外,也有它本身的二功能:一是“使人有聪明” (伯三十二:8); 一是“鉴察人的心腹” (箴二十27 “灵” 原文是“呢沙玛”)。“使人有聪明”和诗篇一一九34、73、125、144、169的“赐我悟性”是同一动词。人有了这悟性,就能遵守神的律法,学习主的命令,得知主的法度。这样,“呢沙玛”的第一功能,就是知道神和属神的一切——灵觉,或说属灵悟性。第二功能便是“鉴察人的心腹”,这当然是指良知说的(参上文)。这样,灵觉和良知原是“呢沙玛”的二大功能,毋怪它俩常是形影相随,正如新约所启示的:当“努斯”(中文译作“心”)“虚妄”时,“良心”就“丧尽”(弗四17、19);“心地”(原文是“努斯”)污秽了,“天良也都污秽了”(多一15)。相反地,当神把“祂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,写在他们心上……他们不用各人教导自己的乡邻,和自己的弟兄说,你该认识主,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,都必认识主。”(来八10、11)哈利路亚!我们的受造真是奇妙可畏!
二、洪水以前
基督是创世以来被杀的羔羊,也是从有历史以来,一直照在黑暗里的光(约一4、5、9)。祂是神生命的运河,曾把神的智慧、公义、圣洁、救赎,运给在洪水以前的亚当、亚伯、以诺、挪亚,和洪水以后的亚伯拉罕以及列祖们,今天也运给新约的我们。旧约的礼乐教化当然不是救恩的本质,新约的悔改认罪和教会的圣礼也不是福音的实体,这些都是成就神救赎计划的手续,或说是引人到神前的通路。旧新约的通路在外表上虽然有不同,在救赎的原则上却从未有过异趣,因为我们的神是“没有改变,也没有转动的影儿”的(雅一17)!时代会更换,手续可增减,神借着从创世以来被杀的羔羊,叫人得生命的原则,却永远安定在天!如果人类的灵觉和良知没有被摧残的话,神在自然中和旧约里的话语,足够引人进到神前,蒙恩、称义和神同行(创六8、9)。可惜人的灵觉昏昧,良心丧尽,已不能听从神的话语,神只好一而再地接近一天比一天更堕落的灵觉和良知。这就是为什么本文要有洪水前后和新约时代的分法;希望借着这样的区分,能叫我们看见灵觉和良知,同在神救赎上的联系。
洪水前,时代主义者称它为良心时代。在那时代,灵觉和良心,确曾有一时期借着神的灵发号施令,统治一些人们的生活和动作。这二功能曾支持亚伯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,叫他情愿“独清独醒”,不肯“随波逐流”和他哥哥认同,最后甚至“杀身成仁”!换句话说:那能叫亚伯“耿介拔俗”,“确乎其不可拔”,甚至“舍生取义”的,无非是神借着这二功能的成果。就是日后的以诺和挪亚,也是如此,在那“人在地上罪恶很大(大),终日(很长)所思想的,尽(很广)都是(很多)恶”的环境和气氛中,要洁身自好,达到众皆浊而我独清的境地,若无敏锐的灵觉与神时有交通,活跃的良心不时赐予鼓励或警告,简直难于上青天。
可是在另一方面,我们也看见这二功能的作为,在罪一进入世界后,已是“强弩之末”。它们不特无权力制止该隐谋杀弟弟,无权力叫拉麦不狂傲,也无办法救当时的世代不受神的审判。当时人们的良知,正如经上所说的:“都因自己无知,心里刚硬,良心既然丧尽,就放纵私欲,贪行种种污秽!”人们灵觉的光景,也可用以下的经文来描写:“没有明白的,没有寻求神的,都是偏离正路,一同变为无用!”毋怪神会忧伤,把“他们和地一并毁灭!”
那么为什么这二功能在洪水前会这般软弱无能,叫人类道德堕落到这么不可救拔的地步呢?这是因为那常支持这二功能的灵,已不再作它们的后台。经上记着说:“人既属乎血气,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(统治)他里面……”(创六3)。本节“住”字,在希伯来文和“主”字是同一字根的,应译作“统治”更合原意。(英文译作“力争”,是因译者们把它当作文法的反身式译,实际这动词应是单纯式。(神的灵已不再在人内里统治人,灵觉和良知的功能就无能为力了,只好“噤若寒蝉”、“袖手旁观”,让神圣洁和公义的审判临到那一时代!
三、洪水以后
洪水后,经上说:“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”,或译作“因为人心的构想从他幼年就已邪恶”(创八21),严刑峻法已不是彻底的办法,神就进一步在人内里慢慢作工,借着客观的天然启示(诗十九1~4)和人内里亏缺了的“神的形像”(创九6;林前十一7;雅三9),或说失去了正常功能的灵觉和良知,不断地向古人说话,启示祂在“创立世界以前”所预备的救恩。在这里,或许有人会说:亚当犯罪后,人已失去了“神的形像”,怎么人内里还有神形像呢?事实,亚当堕落,失去了神的形像,是神学家和一些批注家自作聪明的术语,圣经中从无这启示!他们因为经上说:“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”(弗四24),就硬说人犯罪后失去了神的形像,等到重生时,或说作新人时,才得回。他们没有注意到,这节圣经的“形像”根本是子虚乌有!在中文圣经,“形像”旁边有几小点,这是告诉我们:原文并无这二字,乃是译者加入的。我们怎么可以把加入的,当作真理的原则呢?所以新人并不是照着神的形像,乃是照着神的性情(真理仁义和圣洁)造的(彼后一4)。
退一步说,就算原文有这字,我们也不能把这“形像”和创世记一26、27的“形像”,牛头不对马嘴地凑在一起,因为这是神在基督里给新人的,而创世记的是人受造时赋予的。若硬要把它们认同,请问我们怎样解决这神学上的问题:亚当吃了一个果子,就失去了神的形像,那么,我们说一句谎话,岂不是也会失去神的形象吗?这样,得救的安全在哪里呢?人虽堕落,却并未失去神的形像,不过神形的正常功能,成说灵觉和良知的正常功能失去了。人仍是神的荣耀,不过那荣耀已亏缺了!这正像盲者并未失去他的眼晴,却失去了他眼睛的正常功能一样。这失去的功能,惟有神的话语能令它恢复(诗一一九25、50、107、149、154、156;约壹五20)。所以自古以来,凡听见神话语的,他们就活了——那内在神形像的功能恢复了。亚伯拉罕、麦基洗德、亚比米勒和其他一些圣经所未记载的古圣,都曾因听了神直接或间接的话语,认识了至圣者,被称为义,享受了“从创世以来”,“被杀之羔羊”的救恩(启十三8;弗一4,三11)。这救恩是神在创世以前所成就的事实,从创世以来一直有功效,但到了末世才为我们显现(彼前一19、20)。感谢主!
这样,洪水以后的古圣先贤,虽然没有“道成肉身”的基督(活的道),也没有“神所默示的”圣经(写成的道),可把神的话语具体地启示给他们,却有神自己向他们说话(参创四6~14,六13,九1~17,十二1,十六9,廿3~6,廿五23……),或者“显出证据来”(徒十三17),或者借着众先知多次多方地传达祂的话语,叫人们听见祂的话语,借着圣灵的启迪,恢复了灵觉和良心的功能,叫人可以寻求祂,“或者可以揣摩而得,其实祂离我们各人不远”(徒十七27)。结果,“各国中”都有“敬畏主行义……为主所悦纳”的人们(徒十2、22、35;赛四五1;摩九7;拿三5~10)。旧约的麦基洗德、亚比米勒(创廿6),新约的尼哥德慕、哥尼流都是好例子;甚至他们中间,有些人的信心比以色列人更大哩(太八10,十五28;路十七6~19)!神的话语真是万古千秋,广大无边,任何时间空间,都无法限制祂对人们的灵觉和良知说话,赞美神!
在这里,作者顺便再次强调一点神学上传统观念的错谬。在旧约里,我们的神并没有像许多神学家所想象的那么贫穷!他们以为神在旧约时代没有现款可以付给旧约信徒,只好给他们挂账,等到新约时代“生意好转”,才把旧欠新债一概付清。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!我们一方面传说“耶稣基督,昨日、今日、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”;另一方面我们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把无限量的神范围起来,多么矛盾啊!
四、新约时代(为了容易明白这二者在新约的关联,容笔者再由旧约说起)
当人受造时,神把“呢沙玛”——气——放入人体的内里,这“呢沙玛”和人体一接触,就使人体产生了心理的各种功能,这就是圣经所说:“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。”这句直译应是“这人就成了一个活的魂”,意即“这尘土所造成的人像,就有人各种活泼生动的心理功能。”“呢沙玛”除了它和人体结合时所产生的功能外,它本身也有以下两种功能:
第一、它使人有“灵觉”,或说“属灵悟性”,能明白神和属神的一切。因为经上记着说:“但在人里面有灵,全能者的‘呢沙玛’使人有聪明。”(伯卅二8)“使人有聪明”在希伯来文系一个使动式、未完成式的动词,附有第三人称、男性、复数的字尾,原意是“使他们领悟”。领悟什么呢?本处经文没有详明,我们若要知道,应从其他经文获得。诗篇一一九34、73、125、144都用过这动词。诗人在那些经文里说:“求你赐我悟性,我便遵守你的律法……可以学习你的命令……使我得知你的法度……我就活了。”那些经文里的“赐我悟性”既和“使他们领悟”同一动词(不同的只是语气和人称),它们的功能应是相同的。这样,我们可把这一句注解如下:“全能者的呢沙玛,使他们领悟全能者的律法、命令、法度,甚至复兴。”(“活了”也可译为“复兴”,哈三2的“复兴”就是这字。这样,复兴原是由神赐人悟性而来的!)换句话说,这“领悟”是领悟神和属神的一切。诗人在本篇,一再地恳求耶和华,赐他这种“呢沙玛”的功能,否则,他就无法得知神的一切,甚至无法复兴!这样,诗篇一一九篇的“悟性”和同篇的18节,以弗所书一18,启示录三18的“眼睛”;以赛亚书四十二7,路加福音四18,约伯记四十二5的“眼”;路加福音廿四45的“心窍”;使徒行传十六14,罗马书七23的“心”;罗马书七25的“内心”;哥林多后书四4的“心眼”都是同义字了,因为它们的功能都是殊途同归的。
第二,它使人有“良知”的功能,因为经上说:“人的‘呢沙玛’是耶和华的灯,鉴察人的心腹”(箴廿27)“灯”和圣殿所中灯台上的“灯盏”同字。这无异告诉我们:灯台上的灯盏怎样照亮圣所,人内里的“呢沙玛”也照样鉴察人的心腹!“鉴察”由动词原意“挖掘”转出来的,可译作“寻找”,箴言二4的“捜求”就是这字。这是一个分词,所以它的动作是经常的——经常不断地搜寻人内里一切收藏的秘件!
这二种呢沙玛的功能——“灵觉”(或说“属灵悟性”)和“良知”——是在旧约里所仅能找到的。所说呢沙玛的第三功能“敬拜”,在旧约里找不到,就是新约所说的(约四24),也不是指灵的功能是“敬拜”说的,乃是指敬拜者应有的存心——诚实的心志。事实上,敬拜是全人的事奉,怎么可以光是灵的行动呢?
根据以上所讨论的,人所造后,应该很自然地认识神,并且能标准地辨别是非善恶,为什么事实却正好相反呢?人类自有历史以来,不是黑白不分,就是是非颠倒!究其因,无非是由于灵觉和良知的关联太亲密。结果,当灵觉有了问题,良知就无能为力了!这正像立法院和司法院,当立法院不能立法时,司法院也就无法可司了。
灵觉的功能既是认识神和神的一切,新约的“心窍”应是同义字,因为经上说:“于是耶稣开了他们的心窍,使他们能明白圣经。”(路廿四45)门徒和耶稣相处了三年半,(比今天道学硕士科还要多半年哩)无时无刻不受老师的熏陶,并且随时随地都可以质疑问难。人世间哪一位老师比我主更智慧和权威?又哪一种师生的关系,比祂和门徒更亲密?可是门徒不明白神的话语,一直到祂复活后,开了他们的心窍,他们才明白神的真理。毋怪诗人再三再四地求耶和华赐他悟性;否则,他就无法叫自己“心有灵犀一点通”!他甚至说:“求你开我的眼睛,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!”我们如何呢?
新约告诉我们:外邦人之所以过着虚妄的生活,是因他们的“心”(和“心窍”同字)虚妄(弗四17)。“虚妄”二字原有“无目标”,“变迁无常”,或“不切实际”的意思。这些是未信主之人的人生写照:他们过着无意义、没有确定目标的生活;心思意念常是变迁无常、不稳定;行动和作为常是虚伪、不真实!这些都是因为他们的灵觉如此。一九七八年夏,台湾中国心理学会主持“青年心态调查”,题目是“你认为自己最大的缺点是什么?”一万五千学生中,将近百分之四十五,认为是个人“生活没有目标”!
那么为什么灵觉会如此呢?经上记着说,是因他们的“心地”昏昧了(弗四18)。这“心地”和与神为敌的“心”(西一21),以及神儿子所赐的“智慧”(约壹五20)都是同字,是上节“心”字——灵觉——前面加一前置词而成的,指灵觉的活动说的,所以是指心窍的作用,或说灵觉的功能。换句话说:灵觉之所以无目标、无常,是因灵觉的功能出了事情,和神不能相感应。出了什么事情呢?“昏昧”!“昏昧”这字在新约共用过八次,通常指天然的黑暗,如日头变黑(太廿四29),日月星黑暗(启八12),日头昏暗(启九2)。太阳本是光明的,黑暗了并非指太阳不存在,乃指它的功能可能有了问题。照样,灵觉的问题也在功能,不在本体,灵觉的本体依然存在。虽然存在,灵觉的黑暗已足够使良知受亏损,以致“良心丧尽”(弗四19),无力阻止人行恶,也无勇气鼓励人行善,只好听凭人们放纵私欲,贪行种种的污秽!
这样,新约圣经清楚告诉我们:灵觉和良知真可说得上是“唇齿相依”,什么时候灵觉失势,良知就遭殃;照样,什么时候灵觉开启,良知也就活跃了。在不信的人,“心地(和“心窍”同字)和天良也都污秽了”(多一15“污秽”原意是“涂黑”);在信的人“要……爱心在知识(指对神圆满的知识,和以弗所书一17的“真知道”同字)和各样见识(指对道德的领悟)上多而又多,使你们能分别是非。”彼得曾经有过这种经验,当他在灵里一认识耶稣是神,他立刻就说:“主啊!我是罪人!”撒该也是如此,当他一接待耶稣进他的家,等于进他心里,他就立时不打自招地说:“我若讹诈了谁,就还他四倍!”(路十九8),末世的教会这么离经背道,专顾自己,贪爱钱财……有敬虔的外貌,却背了敬虔的实意”,良知在教会里已不再存在,原因是:“他们的心地(和“心窍”同字)坏了!”(提后三1~8)灵觉坏了,良知当然也无能为力了!所以我们的灵觉要常常更新而变化,叫我们不特能察验何为神可喜悦的旨意,也能叫良知“能辨别是非,作诚实无过的人,直到基督的日子。”“阿们,主耶稣啊!我愿你来!”